第七十三章:计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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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多年过去了,当年的收养小王子的村庄早就在大火中化为灰烬,村子里的人也不知去向,魏侍只知道当年小皇子是被猎户收养,可猎户也已经死了,要想接触钟毓秀,他深知是何等困难,她是钟府的小姐,而自己是辽国人,万一稍有不慎,恐怕就会被人给钟家扣上通敌叛国的帽子,而自己也绝无可能继续留在楚国。
“去查得如何?”魏侍派了几个人去那村子查探情况,迫切地想了解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,又是否还有活口尚存,这一切对于他而言都无比重要,对于辽国更是举足轻重,半点纰漏都出不得,而且是愈快愈好。
探子将他们在村子的见闻如实道来,“回禀大人,那村子的确在十年前就已经被大火烧光,是有个小孩子在火中幸存了下来,有人说是被一户富贵人家领走了,也有人说是烧死在了火里,当时的情况太过混乱,所以很难说得清楚。”
“是怎样的一户富贵人家?可有打听清楚?”魏侍追问道。
“附近村子的村民说那户人家豪车华盖,应是途径村子的,属下猜想应是楚国的官宦之家,否则哪敢轻易将马车驶出楚都以外的地方。”探子们也不清楚为何魏侍突然要调查一处被火烧的村落,只是魏侍也不曾他们明说,只因怕其中也有那人的奸细。
想必那富贵人家就是钟家无疑了。魏侍已经确认当年的小王子没有被大火烧死,而是被恰巧路过的钟家给收养了,可怎样才能让钟毓秀坦白说出当年收养的事实呢?宫宴上,魏侍也瞧出来钟毓秀并不好对付,连宋凝的诡计都被她给识穿,自己又如何不着痕迹地与她见面呢?“那钟家呢?查得如何了?”
“钟家的小姐身边始终跟着一名身手不凡的侍卫,我们多次都差点暴露身份,并不容易接近。”除了查证当年小王子的事,剩下的,魏侍要摆平的就是钟毓秀。
魏渊竟成了钟毓秀的侍卫,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想,魏侍是忍不得的,他辽国的王子,怎么能在楚国朝臣的府中做下人?所以将魏渊查实并且带回去,刻不容缓。
毓秀靠在书房的软垫上,突又想起来那夜魏侍的话来,他到底想和自己说什么呢?魏侍……魏渊……难道这件事会与魏渊有关?毓秀自顾自地笑了起来,转念又想,魏渊不过是当年自己在城郊的村子里收养的孤孩,虽说姓魏,可也不应该和辽国扯上关系,辽楚两国边境常年通商通婚,所以生出的孩子有辽楚两国的血统也不足为怪,毓秀在此之前还真的是没有想到魏渊竟能引起辽国重臣的关注,怕是其中大有来头。
“小姐。”徐嬷嬷端着鸡汤在外面扣起门,“夫人吩咐我给小姐送碗鸡汤过来。”
“进来吧。”思绪被打断,毓秀也懒得多想,放下手中的书,才想问问徐嬷嬷大周氏进来的情况,这几日她一直忙着帮钟老爷子整理书房,偶尔还会替他回几份手书,忙得不可开交。
徐嬷嬷放了鸡汤,轻声叹了口气,“难为小姐了。”大周氏自上次赵府的事情过后就变得一蹶不振,连着几日都不思茶饭,也就这两天才转好了些,看到自家小姐聪慧好学,又识体懂事,真真是觉得赵家的母女不识好人心。
“该是我谢谢徐嬷嬷的。”毓秀尝了口鸡汤,“母亲这几日如何了?”说起来其实这几日她是刻意避着大周氏,生怕大周氏见了自己又想到赵府的事来。
“比前几日好了些,愿意吃些东西了。”徐嬷嬷脸上略带忧色,“只是相比从前,还是差得太多。方才起来,嘱咐奴婢给小姐熬了碗鸡汤。还特意让多放了些枸杞,说是小姐日日读书,会伤了眼睛。”
大周氏从前对妹妹最上心,如今被妹妹伤透了心,必然是难过的,可对毓秀是疼爱到了骨子里,就算顾不上自己,也不忘了这个女儿。“母亲进来可还有什么事?”
“哦,对了。前天夫人最爱的那支玉簪摔在地上碎了,不过夫人只说算了。”徐嬷嬷事无巨细地一一告诉毓秀,生怕说漏了什么。
玉簪?毓秀记得那只簪子,母亲曾与她说过,是当年大周氏出嫁之时,周家准备的嫁妆,她与小周氏是一人一支的,如今这簪子碎了,“罢了,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。去喊晚翠陪我出去一趟吧。”既然这些东西会给母亲带来伤痛,那毁了也好。况且大周氏向来对首饰之类的没什么兴趣,毓秀想着是该给她准备件新的了。
“小姐怎么突然想到给夫人买首饰了?”晚翠嘴里嚼着桂花糕,本还想偷个懒,偏偏被小姐给叫过来,听闻是要出去逛逛,又顿时来了兴致,指不定小姐到时候心情好,还会给自己也挑两件呢。
毓秀敲了敲她的额头,“你问那么多做什么?”
“唔……可魏渊今天不在府里……”晚翠咽了口糕点,“他走时还跟我说了,让小姐不要出门。这几日不太太平,说是有什么人在盯着小姐,万一我陪小姐你出去了,魏渊回来给我甩脸子怎么办……”
“我是主子还是你是主子?”不过买个首饰的功夫,也用不得多久,一6两个时辰就回来了,若是手脚快些,回来的时候天都不曾黑呢。
晚翠想到魏渊的交代,又眨巴眼睛看了看毓秀,“那就听小姐的。到时候魏渊回来了,小姐可不许他凶我。”别的不怕,晚翠就怕魏渊拉着张脸,每次看到他那样子,就吓得连胃口都没了,谁让魏渊把小姐看得比命都宝贝。
“你看他敢不敢动你。”毓秀打趣道,“好了,去备车吧。”她也察觉到进来有些不对劲,也想过是魏侍的人,但魏渊未免考虑得多了些,魏侍怎么敢在楚国境内对自己动手?除非他真的疯了!
钟家的马车出了府,魏侍那儿也收到了风声,“大人,钟家小姐出门了。”魏侍的人连着几日都守在钟府外面,终于守到了毓秀出府,立马将消息传了回去。
“她的贴身侍卫呢?”魏侍知道毓秀容易对付,可魏渊就不简单了,如果魏渊在她身边,自己恐怕连接近她的机会都没有,且现在看来,钟家这位小姐,对于魏渊可不是一般的器重,连宫宴之上都允他随行,想必是极其信任的。
“那今日侍卫今日不曾随行,钟家小姐是与婢女一同出府的。”
“哦?!你可看清楚了?”魏侍大喜过望,立即准备动身去找她,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,魏渊不在,正能想办法从她嘴里套出话来。如失了这次良机,下一次能再单独接触钟毓秀我不知是何年何日了。
“看得一清二楚,小姐与丫鬟,还有赶车的马夫,现在去往长安街上了。”
毓秀坐在马车里,出门的时候她在拐角处看到了这几日频繁出现的身影,不过今天她看得清楚,是几个辽人,定是魏侍无误了,可他找人跟踪自己,到底是为了什么呢?
宝银阁是楚国富贵人家经常光临的首饰铺,里头的许多物件大都是孤品,为的就是彰显权贵之家独一无二的身份,毓秀携着晚翠进了宝银阁,魏侍的人也到了外头。
“掌柜,带我去楼上看看。”注意到外面的人,毓秀谨慎地走到屋中外面见不到的地方,这群人还真是阴魂不散,从钟府一直跟到宝银楼,可看样子这不是要行刺,而是别有目的。“来给家母挑几件首饰,这两个时辰就莫要让外人进来了。”毓秀担心那群人跟到铺子里来,事情就不好办了,直接包了店铺。
“晚翠,你在下面等着,记着,不许任何人上来。这几日啊,外头臭虫有些多。”说完毓秀便上了楼,外面魏侍的人似乎也没有跟着进来。
魏侍守在外面,却见毓秀进了宝银阁,进了阁楼后便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况,只能隐约听到里面的声音,几个辽人听见毓秀暗讽他们是臭虫,恨不得提着刀就冲进去,他们辽国的血性男儿,岂是能被区区小女子侮辱的?幸被魏侍压制下来,“那里头可不是我们能进得去,记住,我是要与钟家小姐和谈,不是要取她的性命,你们这副样子,人家怎么愿意与我和谈?”守株待兔,魏侍不信她就不出来了,暂且决定按兵不动。
晚翠站在楼下等得百无聊赖,她可不懂小姐口中说的臭虫是什么,出去看了两眼,地上也没有虫子什么的,小姐说的话真是奇怪的很。还有平日里小姐都会带着自己一同去挑选首饰,今日反倒把自己一个人丢在下面,晚翠心里必然是不满的,等着等着也打起哈欠来,干脆坐在那儿瞌睡起来。
毓秀佯作挑选首饰,却透过楼上的窗隙打探着几个辽人的行动,他们倒也聪明,没有急着冲进来,而是站在原地等着,骑在马上的那个,应该就是魏侍了。
十多年过去了,当年的收养小王子的村庄早就在大火中化为灰烬,村子里的人也不知去向,魏侍只知道当年小皇子是被猎户收养,可猎户也已经死了,要想接触钟毓秀,他深知是何等困难,她是钟府的小姐,而自己是辽国人,万一稍有不慎,恐怕就会被人给钟家扣上通敌叛国的帽子,而自己也绝无可能继续留在楚国。
“去查得如何?”魏侍派了几个人去那村子查探情况,迫切地想了解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,又是否还有活口尚存,这一切对于他而言都无比重要,对于辽国更是举足轻重,半点纰漏都出不得,而且是愈快愈好。
探子将他们在村子的见闻如实道来,“回禀大人,那村子的确在十年前就已经被大火烧光,是有个小孩子在火中幸存了下来,有人说是被一户富贵人家领走了,也有人说是烧死在了火里,当时的情况太过混乱,所以很难说得清楚。”
“是怎样的一户富贵人家?可有打听清楚?”魏侍追问道。
“附近村子的村民说那户人家豪车华盖,应是途径村子的,属下猜想应是楚国的官宦之家,否则哪敢轻易将马车驶出楚都以外的地方。”探子们也不清楚为何魏侍突然要调查一处被火烧的村落,只是魏侍也不曾他们明说,只因怕其中也有那人的奸细。
想必那富贵人家就是钟家无疑了。魏侍已经确认当年的小王子没有被大火烧死,而是被恰巧路过的钟家给收养了,可怎样才能让钟毓秀坦白说出当年收养的事实呢?宫宴上,魏侍也瞧出来钟毓秀并不好对付,连宋凝的诡计都被她给识穿,自己又如何不着痕迹地与她见面呢?“那钟家呢?查得如何了?”
“钟家的小姐身边始终跟着一名身手不凡的侍卫,我们多次都差点暴露身份,并不容易接近。”除了查证当年小王子的事,剩下的,魏侍要摆平的就是钟毓秀。
魏渊竟成了钟毓秀的侍卫,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想,魏侍是忍不得的,他辽国的王子,怎么能在楚国朝臣的府中做下人?所以将魏渊查实并且带回去,刻不容缓。
毓秀靠在书房的软垫上,突又想起来那夜魏侍的话来,他到底想和自己说什么呢?魏侍……魏渊……难道这件事会与魏渊有关?毓秀自顾自地笑了起来,转念又想,魏渊不过是当年自己在城郊的村子里收养的孤孩,虽说姓魏,可也不应该和辽国扯上关系,辽楚两国边境常年通商通婚,所以生出的孩子有辽楚两国的血统也不足为怪,毓秀在此之前还真的是没有想到魏渊竟能引起辽国重臣的关注,怕是其中大有来头。
“小姐。”徐嬷嬷端着鸡汤在外面扣起门,“夫人吩咐我给小姐送碗鸡汤过来。”
“进来吧。”思绪被打断,毓秀也懒得多想,放下手中的书,才想问问徐嬷嬷大周氏进来的情况,这几日她一直忙着帮钟老爷子整理书房,偶尔还会替他回几份手书,忙得不可开交。
徐嬷嬷放了鸡汤,轻声叹了口气,“难为小姐了。”大周氏自上次赵府的事情过后就变得一蹶不振,连着几日都不思茶饭,也就这两天才转好了些,看到自家小姐聪慧好学,又识体懂事,真真是觉得赵家的母女不识好人心。
“该是我谢谢徐嬷嬷的。”毓秀尝了口鸡汤,“母亲这几日如何了?”说起来其实这几日她是刻意避着大周氏,生怕大周氏见了自己又想到赵府的事来。
“比前几日好了些,愿意吃些东西了。”徐嬷嬷脸上略带忧色,“只是相比从前,还是差得太多。方才起来,嘱咐奴婢给小姐熬了碗鸡汤。还特意让多放了些枸杞,说是小姐日日读书,会伤了眼睛。”
大周氏从前对妹妹最上心,如今被妹妹伤透了心,必然是难过的,可对毓秀是疼爱到了骨子里,就算顾不上自己,也不忘了这个女儿。“母亲进来可还有什么事?”
“哦,对了。前天夫人最爱的那支玉簪摔在地上碎了,不过夫人只说算了。”徐嬷嬷事无巨细地一一告诉毓秀,生怕说漏了什么。
玉簪?毓秀记得那只簪子,母亲曾与她说过,是当年大周氏出嫁之时,周家准备的嫁妆,她与小周氏是一人一支的,如今这簪子碎了,“罢了,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。去喊晚翠陪我出去一趟吧。”既然这些东西会给母亲带来伤痛,那毁了也好。况且大周氏向来对首饰之类的没什么兴趣,毓秀想着是该给她准备件新的了。
“小姐怎么突然想到给夫人买首饰了?”晚翠嘴里嚼着桂花糕,本还想偷个懒,偏偏被小姐给叫过来,听闻是要出去逛逛,又顿时来了兴致,指不定小姐到时候心情好,还会给自己也挑两件呢。
毓秀敲了敲她的额头,“你问那么多做什么?”
“唔……可魏渊今天不在府里……”晚翠咽了口糕点,“他走时还跟我说了,让小姐不要出门。这几日不太太平,说是有什么人在盯着小姐,万一我陪小姐你出去了,魏渊回来给我甩脸子怎么办……”
“我是主子还是你是主子?”不过买个首饰的功夫,也用不得多久,一6两个时辰就回来了,若是手脚快些,回来的时候天都不曾黑呢。
晚翠想到魏渊的交代,又眨巴眼睛看了看毓秀,“那就听小姐的。到时候魏渊回来了,小姐可不许他凶我。”别的不怕,晚翠就怕魏渊拉着张脸,每次看到他那样子,就吓得连胃口都没了,谁让魏渊把小姐看得比命都宝贝。
“你看他敢不敢动你。”毓秀打趣道,“好了,去备车吧。”她也察觉到进来有些不对劲,也想过是魏侍的人,但魏渊未免考虑得多了些,魏侍怎么敢在楚国境内对自己动手?除非他真的疯了!
钟家的马车出了府,魏侍那儿也收到了风声,“大人,钟家小姐出门了。”魏侍的人连着几日都守在钟府外面,终于守到了毓秀出府,立马将消息传了回去。
“她的贴身侍卫呢?”魏侍知道毓秀容易对付,可魏渊就不简单了,如果魏渊在她身边,自己恐怕连接近她的机会都没有,且现在看来,钟家这位小姐,对于魏渊可不是一般的器重,连宫宴之上都允他随行,想必是极其信任的。
“那今日侍卫今日不曾随行,钟家小姐是与婢女一同出府的。”
“哦?!你可看清楚了?”魏侍大喜过望,立即准备动身去找她,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,魏渊不在,正能想办法从她嘴里套出话来。如失了这次良机,下一次能再单独接触钟毓秀我不知是何年何日了。
“看得一清二楚,小姐与丫鬟,还有赶车的马夫,现在去往长安街上了。”
毓秀坐在马车里,出门的时候她在拐角处看到了这几日频繁出现的身影,不过今天她看得清楚,是几个辽人,定是魏侍无误了,可他找人跟踪自己,到底是为了什么呢?
宝银阁是楚国富贵人家经常光临的首饰铺,里头的许多物件大都是孤品,为的就是彰显权贵之家独一无二的身份,毓秀携着晚翠进了宝银阁,魏侍的人也到了外头。
“掌柜,带我去楼上看看。”注意到外面的人,毓秀谨慎地走到屋中外面见不到的地方,这群人还真是阴魂不散,从钟府一直跟到宝银楼,可看样子这不是要行刺,而是别有目的。“来给家母挑几件首饰,这两个时辰就莫要让外人进来了。”毓秀担心那群人跟到铺子里来,事情就不好办了,直接包了店铺。
“晚翠,你在下面等着,记着,不许任何人上来。这几日啊,外头臭虫有些多。”说完毓秀便上了楼,外面魏侍的人似乎也没有跟着进来。
魏侍守在外面,却见毓秀进了宝银阁,进了阁楼后便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况,只能隐约听到里面的声音,几个辽人听见毓秀暗讽他们是臭虫,恨不得提着刀就冲进去,他们辽国的血性男儿,岂是能被区区小女子侮辱的?幸被魏侍压制下来,“那里头可不是我们能进得去,记住,我是要与钟家小姐和谈,不是要取她的性命,你们这副样子,人家怎么愿意与我和谈?”守株待兔,魏侍不信她就不出来了,暂且决定按兵不动。
晚翠站在楼下等得百无聊赖,她可不懂小姐口中说的臭虫是什么,出去看了两眼,地上也没有虫子什么的,小姐说的话真是奇怪的很。还有平日里小姐都会带着自己一同去挑选首饰,今日反倒把自己一个人丢在下面,晚翠心里必然是不满的,等着等着也打起哈欠来,干脆坐在那儿瞌睡起来。
毓秀佯作挑选首饰,却透过楼上的窗隙打探着几个辽人的行动,他们倒也聪明,没有急着冲进来,而是站在原地等着,骑在马上的那个,应该就是魏侍了。